📍【彰化福興|近台17工業廠房出售】
💰總價:1,0600萬
🔸土地面積:約666坪(丁種建築用地)
🔸建物面積:約467坪(廠房+辦公室+員工宿舍)
【物件特色】
✅ 可申請三照,規劃完整,立即可使用
✅ 配備動力電、消防系統齊全
✅ 近台17線、台61快速道路,交通便利,20尺貨櫃可通行
✅ 廠房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,已有20年租約,每年穩定收益約30萬
✅ 銀行履約保證,交易安全有保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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🏢 宏元開發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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📄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號:(100)登字第185460號
👤 經紀人:游景鴻
📄 證照字號:(95)彰縣字第0021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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🔎 【提醒事項】
1️⃣ 所有土地資料以地政機關登記及現況為準
2️⃣ 若需更多案件或即時價格,歡迎直接洽詢
3️⃣ 土地投資開發前,建議諮詢建築師及主管機關,確保法規符合
以下資料截取自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,完整條款請連結網站查看。
丁種建築用地是指一般農業區、特定農業區、鄉村區、山坡保育區等中的工業建築用地。
以下是其允許使用的八項用途:
1. 工業設施: 允許建設各類工業設施,是最常見的用途。
2. 工業社區: 僅限於已開發工業區且規劃有案者,適合作為工業企業聚集地。
3. 再生能源相關設施: 可用於設置再生能源設施,如風力發電、太陽能發電等。
4. 臨時堆置收納營建剩餘土石方: 用於臨時堆置和收納營建剩餘的土石方,適合作為臨時儲存區。
5. 水庫、河川、湖泊淤泥資源再生利用臨時處理設施: 用於處理和再利用水庫、河川、湖泊的淤泥,具有環保價值。
6. 依產業創新條例第39條規定,經核定規劃之用地使用: 根據產業創新條例第39條,經核定的規劃用途,可靈活應對產業需求。
7. 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設施: 用於廢棄物的回收、貯存和處理,支持環保產業。
8. 交通設施: 可用於建設各類交通設施,提升區域交通便利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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