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鄰近172縣道與關仔嶺觀光區,交通便利
2.超大土地面積,土地約19.5甲,土地不規則狀周邊群山環繞
3.盆地地形,適合造林、保安林、森林經營,休閒農業觀光發展或種樹減碳排(森林碳權)
4.地號513有設定不動產役權
權利人:中華民國
管理者:農業部農田水利署
權利範圍:全部1分之1
存續期間:從簽訂契約日起至權利人公共建設(水利事業、水庫管理等)不需使用止
地租:按當年期申報地價5%計(每年預為支付一次)
使用方法:水庫管理相關設施(包括通道、電桿、輸水管等)
權利標的:所有權
設定權利範圍:1000分之9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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