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按全國國土計畫規定,未來發展地區如屬5年內所需開發利用區位得於直轄市、縣 (市)國土計畫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2-3類,包含預計可完成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公開展覽程序者、預計可完成申請或變更使用許可 (開發許可)之縣市政府受理申請程序者。
2.「城2-3」是指國家國土計畫中的「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」,代表在未來5年內有立即開發需求的地區,且尚未完成都市計畫或相關許可程序。這種分區的目的是為未來的成長預留空間,並應在下一次的縣市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時,調整為適當的國土功能分區。
3.本土地位置優,與新豐鄉坪頂重劃區鄰接,位於新竹台一線替代道路新豐南端出口處。
4.離新豐鄉山崎都市計區僅有130公尺,依導航顯示距離松林國小3分鐘車程,明新科技大學5分鐘車程,新豐車站7分鐘車程。
5.地上已有基礎設施(水、電),並設有貨櫃屋,可作為資材室,適合休閒養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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